市民咨询小区商品房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维修基金等相关问题石门住保中心这样回世界杯直播- 欧洲杯直播- 体育足球NBA专业体育赛事平台复……
2025-07-14足球直播,欧洲杯直播,体育直播,球客直播,雷速体育,篮球直播,网球直播,风驰直播,NBA直播,英超直播,足球比分,足球赛事,台球直播,WWE直播,世界杯,欧洲杯,世界杯直播,欧洲杯直播,村超,贵州村超
石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石住保通〔2021〕55号)明确:“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物业内业主共有的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指建筑主体结构(含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面等)、房屋外墙面、门厅、管道及电梯等设施设备井、楼梯间、地面架空层、走廊通道、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设施、监控设备、智能系统、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露天广场、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与场所及其使用的建筑物等”。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分应急使用、计划使用和一般使用三种情形。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湘建房〔2016〕14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程序为:物业服务企业接到业主报修或者发现问题后,经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现场核实,编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通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表决同意,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备案”。